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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筝每次听到他叫那声“宝贝儿”,浑身的神经都会像火花一样爆开,刺激得她想要颤抖。她很矛盾,她不想听他这样随随便便叫她“宝贝儿”,但在内心深处,又有一丝莫名的悸动。快速吃完饭后,她准备洗澡睡觉。傅砚洲抓住她的手。看见他充满欲色的双眸,程筝头皮发麻。她甩开他:“我累死了。”傅砚洲鼻间发出一声哼笑:“我知道,今天让你睡。不过,筝筝......”他把她圈在墙角,低下头予她强烈的压迫感。他的话语带着滚烫的气息落在她耳边:“筝筝,你为什么不叫我老公?嗯?”尾音上调,磁性深诱。程筝脸红了,不知道是憋红的还是羞红的。傅砚洲见了,勾起唇角。他爱死了她这副模样。她冷冰冰得没有一分热乎气、对他这个人毫无反应的样子,不知让他头疼了多久。看来带她出来住,是他做过的最正确的一件事。“嗯......”程筝被他浑身似火一般的热气吓到,忍不住伸出手推他。傅砚洲亲够了,抱着她诱哄着:“以后叫我老公,听见了吗?”程筝叫不出口。太亲密了。她跟他,哪里需要这样......“老婆......”男人在她耳边轻轻叫了一声。音量很低,语调悠长,从他的嗓中直抵她的心脏。程筝直接用力逃开,跑进了主卧。傅砚洲看着她慌乱的背影,目光一暗。看来他的日程又要添加一项——让她叫老公。......第二天,程筝一早就把颜羽交代她写的稿子交了上去。总编办公室。颜羽拿着她的稿子,看得认真。她看过大概四分之一的部份后,嘴角就一直是弯着的。她拿着笔圈圈点点,利落地勾起一处又一处。被颜羽删减那些自己熬夜苦战写出的文字时,程筝说不心疼是假的。原创者最艰难的就是去删自己写的东西,因为她觉得她写的都有用。颜羽此时就像在看一年级小朋友写作文般,程筝心想完了,难道自己写的东西很幼稚?没想到颜羽看完后,把标记得密密麻麻的稿子递给她,靠在办公椅上笑着说:“很好,用了一个晚上就写出别人花费一周时间都达不到的水平,程筝,我挖到宝了。”程筝不确定地问:“真的吗颜总编?可是这......”“要改的地方很多,但,不是你稿子的问题,是因为我们既然要把稿子送去参赛,就免不了要迎合。而你的字里行间总是透着股孤高,这对于那些自视甚高的学者评委来说,并不讨喜,而我们,是要去拿奖的。”程筝点头。“程筝,有才华可以,恃才傲物,不行,明白否?”“嗯。”程筝点头。“大俗大雅,大雅大俗,让你此刻所处的潮流能够接受的,认可的,读懂的,产生共情的,才是一篇好的稿子。”程筝不住地点头。
随着天际边数到金光迸现,所有人全都僵在原地,出现了短暂的停滞。仿佛全世界都在这一刻暂停了两三秒。三秒钟后,一切恢复如常。从这一刻开始。世界上不会有任何一个人还记得华国首富封家,曾经有过一个叫做封璟坤的儿子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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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辈子,沈芙是长姐的替身。长姐是宠冠后宫的贵妃娘娘,风光无限。而她胆小柔弱,却偏偏有张倾城绝色的脸。每每传贵妃侍寝,则是她代替长姐躺在那张龙榻上。替她那不能有孕的长姐怀上龙裔。可生下孩子那一刻,平日里温柔贤淑的长姐却撕了面孔。匕首割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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