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们反复强调 “钱是女儿自愿给的治病钱” “剩下的就是妈妈的” “女儿告妈妈天理不容” “都是一家人何必闹上法庭”。 郭浩几次情绪激动地想站起来嚷嚷,被法官严厉制止。 妈妈反复用带着哭腔的语调诉说“养大女儿多么不容易”、“现在女儿翅膀硬了就要逼死全家”。 但法庭讲的是证据,不是情绪。 最后判决十五日内,妈妈和郭浩共同向我们返还人民币十八万三千元。” 妈妈尖叫道:“凭什么?那是我的钱!她给我的就是我的!你们法院欺负老百姓!帮着不孝女欺负亲妈!我不服!我要上诉!” 法官眉头紧皱,法警上前一步。 妈妈继续疯狂地喊道:“郭柠,你不认我这个妈,我也不...